龙川东江医院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负责人:郑主任 发布时间:2024-04-15 11:35:42  报名截止时间:已结束

各(潜在)投标人:

  对龙川东江医院物业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江医院物业管理项目 

2.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180000.00元

3.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6号);

  (4)《广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粤财采购函〔2022] 69号);

  (5)《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财采购〔2022〕10号);

  (6)《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8)《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包组)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相关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报价人为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原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半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人:郑主任  电话:18007629718

  联系地址:河源市龙川县新城区建设大道

  邮编:517300